杭州收账公司债款参加与确保的区别
债款参加与确保尽管极为类似,但从性质、承当职责期间、债款实行次序、承当职责后的救助办法等方面剖析,杭州收账公司两者仍存在必定区别。
1、从两者性质看:债款参加独立于主债款合同,不因为主合同无效而当然无效;债款参加人因参加债款成为主债款人,依据债款参加合同享有独立抗辩权,但不当然享有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能否取得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应视具体情况而定。确保合同为从合同,主合同无效,从合同也当然无效;确保人作为从债款人,除依据确保合同享有抗辩权外,也享有主债款人的抗辩权。
2、从承当职责的期间看:确保能够约好确保期间,确保期满,确保人免除确保职责。债款参加不存在确保期间问题,债款参加人受制于诉讼时效,债款人在诉讼时效内未向债款参加人主张债款的,丧失胜诉权。
3、从债款实行次序看:一般确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,可要求原债款人先实行债款,而债款参加人应独立承当债款,不享有先诉抗辩权。
4、从后续救助办法看:法令清晰规定,确保人在承当确保职责后,享有对主债款人的追偿权,而债款参加人承当债款后,是否能够向原债款人追偿,现行法并未作出清晰规定。
经过以上比较,能够看出,与确保人比较,债款参加人需承当更重的职责,且法令未清晰规定债款参加人享有对原债款人的追偿权,因而,当事人在选择债款参加、确保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处理,作出清晰约好,不然,就可能因界定不清而加剧职责。
关于怎么确定债款参加、确保,笔者将经过最高人民法院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事例进行论述。
兴宾区即原来宾县,后在来宾县的基础上成立兴宾区,是来宾市唯一的市辖区,是来宾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中心,也是一个以壮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城区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、红水河下游。东与象州、武宣县交界,西与上林县接壤,南连贵港市、宾阳县,北邻忻城、柳江区,西北与合山市毗邻。秦,今区地属桂林郡。汉初属南越国。汉武帝于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)平定南越国,析其地为郁林、交趾等郡,今区境属郁林郡。三国时代,为吴国属地。这时在中溜县之北、潭中县之东置五溪县,区境在中溜、潭中、五溪、临浦县之间,为桂林郡辖。晋朝,为潭中县地的一部分。南北朝为中溜县地。宋齐梁属桂林郡,陈属象郡隋朝,县境为阳寿、桂林县地。清康熙以前,仍沿明制。顺治八年(1651),清兵至来宾县城,县归清。雍正三年(1725),改属宾州直隶州。十二年(1734)还属柳州府。